来信信息
| 信件编号: | 10241309867462 |
|---|---|
| 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
| 来信标题: | 关于小型民用无人机禁飞区域的咨询 |
| 来信时间: | 2026-01-28 10:13 |
| 来信内容: |
1、想咨询一下我们六安市关于小型民用无人机(大疆)的禁飞区域可以在哪里查询。2、如在禁飞区域外飞行,不超过120米时,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。
|
回复内容
| 回复单位: | 市公安局 | ||||||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办理时间: | 2026-01-29 10:50 | ||||||||||
| 回复内容: | 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现市公安局回复如下:在六安市使用无人机飞行时,可提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(UOM)查询相关区域和飞行报备等工作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! | ||||||||||
评价



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50号